1. 药品不良反应与疾病本身的症状如何区别?
出现了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需要由专业人员根据该药品在国内外引起不良反应的实际情况和患者过去、现在所患疾病、所用药物的情况,结合患者的健康状况、患病情况等,必要时还要作一些化验检查,认真进行鉴别,才能下结论。因果关系一般分为可疑、可能、很可能、肯定等几种。
2. 如何区别药品不良反应与医疗差错、医疗事故?
是药品不良反应还是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看医生的处方是否符合药品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用法、用量等要求。
具体医疗事故及医疗差错的鉴别和处理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
3.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质量事故有区别吗?
药品的质量是否有问题,应该根据国家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看药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许多药品不良反应是在药品质量检验合格的情况下发生的,不能认为有了不良反应就一定是药品质量有问题,就一定是药品质量事故。
4. 怎样预防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的预防是一个关系全社会的系统工程。首先,政府部门应该重视这个工作,起草有关法规,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给以各方面必要的支持,及时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其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该设立相应的部门,认真地收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病例;然后,广播电台、电视、报刊、杂志应该经常宣传普及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知识;最后,医药院校应该对学生加强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教育,消费者也应该努力学习一些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知识,提高这方面的自我保护能力。
5. 何为上市后监测?
药品通过开发进入市场,其安全性主要靠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监测,但此制度决不是监测的惟一办法。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学术部门、开发公司和其他独立团体可以使用各种办法监测或研究上市后药品的不良反应,诸如:Ⅳ期临床试验、流行病学研究、处方事件监测(PEM)和其它方法,这些都属于上市后监测的范围。
6. 什么是获益与风险?
获益是指药品疗效,风险是指药品的不良反应。凡是批准出售的药品都有疗效,也都有不良反应,因此可以用疗效大小及不良反应的轻重,衡量药品的优劣。疗效大于风险的药(获益风险比值高的药)优于疗效小于风险的药(获益风险比值低的药)。药品的疗效和不良反应都不能用数字衡量,所以获益风险比值也不是具体的数字。也不能具体规定获益风险比值达到什么程度方可用于临床。医生可根据病情为病人选择药品,所以对危及生命疾病的病人,救命是第一位,使用获益风险比值小的药,也不一定不合理。反之,患轻微疾病的病人,选用获益风险比值小的药是不合理的。
7. 是不是已经发现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都应该停止生产?
不一定。有的药品不良反应虽然严重,但是发生率很低,不良反应可以治愈,临床上还需要这个药品,这样的药品可以严格管理,必要时修改药品使用说明书,不一定停产。换句话说,一种药品是否应该停止使用,要对其进行获益与风险的综合衡量才能决定。
8. 药品的说明书为什么必须规范?
药品说明书应依照国家要求的格式及内容,由生产厂家制备。为了社会大众的利益,说明书的内容应尽可能准确并定时修订。每个药品包装中应有一份适用的说明书,供患者和医务工作者使用。说明书中的副反应,有的国家规定,只收和本品很可能相关的主要副反应,因此许多厂家不是把所有的不良事件都收入说明书。然而,在诉讼出现时,则厂家处于脆弱的地位,以致现在有一种趋势,把所有的副反应一律收入说明书。另外,同一品种、同一剂型、同一浓度但生产厂家不同的产品,其说明书的内容应彼此接近,不应有较大的差异,也就是说这些药品的说明书应该规范化。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
9. 上市前试验是为了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吗?
现在全世界各国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规定,药品在上市前必须进行上市前试验并接受严格的审评以确定它是否安全有效。上市前试验包括动物疗效和毒性试验及Ⅰ期到Ⅲ期临床试验等,显然这些试验的目的都是为了证明试验药品的安全与有效。
10. 是不是非处方药就不会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
非处方药本身也是药,总体来说不良反应比较少、比较轻,但这不是绝对的。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有时甚至能引起死亡,所以非处方药也要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服用,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增加服用次数,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